为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与教研室核心工作作用,加强集体凝聚力,推动学院整体工作发展,发挥“优秀”的示范带头作用,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表彰在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,在教学工作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集体和个人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评选项目、条件、评选办法 1、先进党支部。在13个党支部中产生3个先进党支部。依据各党支部提交的2017年度工作总结和2018年度工作计划,通过党支部述职结合党支部考核办法,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评选产生。 2、先进教研室。在8个单位中产生2个先进教研室。根据教研室2017年度工作总结和2018年度工作计划,结合教研室考核指标体系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评选产生。 3、优秀科研工作者,全院3名。由教研室推荐,个人提出申请,并提供科研工作情况佐证材料(科研成果期限2016.12.1至2017.11.30),提交的科研成果材料由科研秘书进行审核,分管院长签字认定。由学院党政领导和教授委员会评选产生。 4、教学能手。按照优秀10%的比例,在全院72名专任教师中产生7名。根据2016/2017学年度评教结果,排名取得前7名的教师,报党政联席会议通过。 5、优秀工会委员(1名)及工会会员(3名):由院工会按表彰与提名比例1:2提出候选名单,由学院领导和工会领导讨论产生。 6、优秀班主任:根据《内蒙古农业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》及班主任年终考核结果,已产生。 7、管理服务先进个人1人。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扩大会议讨论产生。扩大会议参加人员有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、各办公室、教研室主任。 8、优秀新闻信息员,教师1名,学生3名。由学院新闻中心根据发稿数量多少决定,并报党政联席会议通过。 9、优秀指导教师,若干名。本年度获得自治区及以上学生(本科、研究生)优秀论文及学生(本科、研究生)创新项目竞赛奖项的指导教师。 二、时间安排 各教研室、党支部于12月29日前将本单位2017年度工作总结和2018年度工作计划上交院办。学院将于12月29日前完成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评选工作。获得表彰人员名单将公示三天。公示结束后召开学院总结表彰大会。 各单位要充分重视学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和推荐工作,加强组织,严格按评选条件和指标体系进行评选,坚持标准,宁缺勿滥,保证评选质量。 特此通知 内蒙古农业大学bt365官方网站 2017年12月26日 |